1. 从哲学基础看:
启发式从辩证发展的观点出发,认为学生掌握知识、认识世界是一个能动的反映过程,而不是象容器贮物一样原封不动地接纳。教学过程是遵循认识的基本规律的,教学就是要在教师的引导下,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发展他们的思维,对所学的东西,要结合自己的知识、观念,进行分析、比较、抽象、概括等一系列思维过程。融会贯通,纳入自己的知识体系,对所学的知识,不但要理解、掌握,还要会应用。完成由感性到理性,再到实践这两个飞跃,总之,思维是贯穿于教学过程中的主线,也是学生学习过程的灵魂,启发学生的思维,是教学的前提,也是教学的结果,学生知识的获得,智能的发展,思想品德的形成,都是以他自己的积极思维为核心的。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思维的积极性、主动性、灵活性,是启发式教学的核心内容。启发式教学把学生视为学习的主体,学习要靠学生的自觉和主动,而不能靠强迫的注入。教师的教只是外因,学生要实现增加知识,发展智能,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主要取决于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教师的教只有通过学生的学才能发挥作用。
2. 从教学活动的实质看:教和学虽然是一种双边活动,但在这一活动中,学生是认识的主体。因此,教学过程从本质上看,是学生认识客观世界掌握知识的过程。启发式正是遵循教学过程这一本质规律,在具体组织教学时,强调学生的积极思考,多从事实践活动,发掘学生学习的内在因素。
3. 从教师的活动看:启发式教学要求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教学应充分发挥师生双方的作用是大家公认的。然而过去的教学理论却往往偏重从静态角度去论述这种作用,缺乏动态分析。教师在启发式教学中的作用,是从主导作用开始,逐渐过渡到主导与引导相结合,最终达到“引而不发(主)”。教师的这种动态的引导作用体现在教学实践中。从教学的不同阶段来看,在最初阶段,学生常常需要教师扶着走;在中间阶段,教师引着学生走;在最后阶段,教师则只需跟在学生之后看着他走。从学生掌握科学知识来看,难度大的内容,需要教师领着学生学;而难度小的内容,则只需教师适当引导,甚至放手让学生自己学。学生在启发式教学中的作用,也是从积极努力跟着教师学,逐渐过渡到自己主动钻研、独立探索,甚至有所创新。
教师所以能发挥引导作用,是因为他们闻道在先,学已有长,较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