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建必行的“十个机制”
很多企业都在寻求建立新模式新机制,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新”,而在于能否“恒”。关于“新”,孔圣人早就说过“日日新,又日新”,可见其重要。关于“恒”,老子说:“圣人抱一而为天下式”;《易经》中就有专门的“恒卦”,并说“君子久于其道”,这都是对“恒”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诠释。那么如何认识“新与恒”的关系呢?笔者认为:“新”是“恒”的升华,“恒”是“新”的根基。如果一味求“新”,就会伤根损基,如果只恒不新,就会墨守成规而“等死”,新与恒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因此,我们要用扬弃的哲学观处理好这对矛盾。处理好这对矛盾的核心问题并不是对“新与恒”的理论探讨和争论,而是在实践上有所作为,因此,企业的管理首先要有合乎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的必建必行的机制。必建,就是必须建立起来;必行,就是必须执行起来。基于笔者长期的企业管理实践,试提出最简单、最本质、最核心的十个必建必行的机制。
一、管理机制。最为关键的有三条:一是建立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总裁)负责制;二是建立和实行总经理(总裁)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三是建立和执行职能部门和经营实体的负责制。比如:职能部门实行部门长负责制;经营实体实行经理负责制;新的目标市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二、分权机制。在分工负责机制下,对各级领导和层级组织实行分权和放权;凡是相对独立经营的实体,比如事业部、分公司实行授权,并确保行权。
三、责任机制。坚决贯彻执行最本质的三条: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二是逐级向上负责,不得越级请示汇报;三是逐级向下负责,不得越级指挥。
四、决策机制。要坚守最起码的四条:1、凡是已经明确的事项和问题,一律独立负责;2、凡是没有明确的事项和问题,一律请示决策;3、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以办公会议的方式决策,最后决定和最高决定权由各级坐高负责人做出。4、临机决定权与管理范围权限同步,但必须逐级汇报。
五、沟通机制。沟通的目的是为了达成一致,达成一致的目的是为了执行。为了确保执行,就必须首先放弃那些带有争议性的问题,严格做到以下三点:1、下级对上级要请示汇报;2、上级对下级要沟通商兑;3、沟通意见分歧不影响上级决策,决策一旦做出,必须坚决执行,执行者可以保留意见,决策者对决策结果负责。
六、考评机制。就考评的形式而言五花八门,但万变不离其宗。因此,要坚守三条:1、经理级(含)以上管理者一律实行月度公开述职考评;2、述职考评的程序是:董事长采取封闭式考评总裁、副总裁;集团考评委员会采取公开式考评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公开式考评经理;经理封闭式考评主管;3、主管公开考评基本员工。
七、议事机制。议事机制包括会议管理,条件具备的公司要实行“四会一课”制度。公司层面的四会:1、总裁办公会。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这是集团或公司的最高决策会议,董事长也要参加、所议事项均为重大事项。2、周(旬)经营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3、月度工作会。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同时可根据公司需要安排其它内容。4、部门例会。
八、执行机制。要坚定不移做好四项工作:1、下级对上级要实行四小时复命制;2、上级对下级要实行四小时答复制;3、公司要制订和执行行政性的签批流程;4、公司要制订和执行经营性的签批流程。
九、任免机制。公司的人事任免,要坚持做到两点:1、任免的原则实行“逐级提名,隔级批准”;2、任免权限为:董事会直接任免总裁;总裁任免副总裁(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批准);总裁直接任免总经理;总经理任免经理(总经理提名,总裁批准);经理直接任免主管。
十、等级机制。集团或公司设立总裁、总经理、经理、主管、员工五个等,每等设ABC三个级别。专业类的人员要贴靠行政级别;每个级别实行标准薪酬待遇;每年根据考评予以升级和降级。
上述十个必建必行的机制,都是化繁为简的最基本的机制,也是最为核心最为本质性的机制。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人治到法治,就要讲规矩。然而,规矩多了就很难把握,规矩太细就无法把握大方向。规矩是为企业宗旨服务的,因此要化繁为简、先易后难。要坚决贯彻“先执行,后完善”的原则,切忌一开始就追求所谓的“完美”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