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投资者资质方面
一、投资者开户条件
1、机构投资人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2、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二、客户新三板开户流程
1、客户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股票帐户,没有股票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应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第二部分 交易规则方面
一、概述
1、转让方式
目前共有2种: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竞价转让方式暂未开通。挂牌企业只能在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间二选其一,但可以相互转变。
(1)协议转让:
买卖双方线下议定价格,通常买卖方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交易。
(2)做市交易:
证券公司通过比较专业价值评估体系,给出相对合理的建议价格,买卖双方通过主办券商(证券公司)报价交易。
对投资者而言,做市转让委托同上海深圳的股票交易委托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不管买入或者卖出,交易对手都是面对的该股票的做市商。
2、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遇法定节假日和股转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休市。
3计价单位
每股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4最小交易单位
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的,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有效报价区间
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6股票交收:实行T+1。
7涨跌幅限制:无涨跌幅限制。
8行情获取途径
电脑端:安翼金融终端(https://www.essence.com.cn/essence/communion/rjxz.html)
打开客户端主界面后,单击下方“股转 全部”,即可查看最新行情。
手机端:东方财富APP
打开手机客户端后,点击屏幕下方“行情”,在“分类”中选择“股转系统”,即可查看
二、协议转让
1、委托方式
目前共有2种:
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意向委托暂未开通。
(1)定价委托:
交易双方在私下商量好以后,在系统中点对点的成交,通过互相确认委托的方式达成交易,其它第三人无法参与其中。
(2)成交确认委托:
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主办券商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确认成交的指令。
2、规则
(1)申报
申报时间:
每个转让日的9:15-11:30,13:00-15:00
9:15-11:30,交易系统只收单、不处理
申报类型:
定价申报:报送时,无需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
成交确认申报:报送时,必须填写约定号
(2)成交
3、开盘价和收盘价的形成
开盘价:当日的第一笔成交价格
收盘价:当日最后30分钟转让时间加权价格;最后30分钟无成交的,取当日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取以前收盘价。
三、做市转让
1、委托类型
只有限价委托:
即主办券商必须按照投资者限定的价格或者低于限定价格申报买入;按投资者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
2、规则
(1)委托和申报
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的9:15-11:30,13:00-15:00
申报类型:主办券商限价申报,做市商做市申报
(2)成交
撮合时间:9:30-11:30,13:00-15:00
成交原则: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将投资者与做市商订单进行连续自动撮合。
对于高于等于卖出做市申报的投资者买入申报,或者低于等于买入做市申报的投资者这卖出申报,系统自动将其与做市申报撮合成交。
3、开盘价和收盘价的形成
开盘价:当日的第一笔成交价格
收盘价:当日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4、实时行情
每个转让日9:30开始发布即时行情,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做市商实时最高3个价位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做市商实时最低3个价位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