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目标的最后期限就像一条噼啪作响的皮鞭,他会迫使我们采取行动。它会让我们生出一种紧迫感,催促我们不要迁延耽搁,要和时间赛跑。但是,只有当这个最后期限切实可行时,才是有效的。一个不现实的最后期限就像一个无法解答的数学题一样没有意义。在进行最初的尝试之后,我们就会沮丧地承认努力是徒劳的,不如放弃。我的一位客户是一位银行高级主管,对工作越来越厌烦。几年前,他曾经试图在一个全新的行业找一份工作。他聘请了一家简历写作专业公司为自己服务,并计划在四个月内找到一份新工作。当他为自己设定的期限快要到来时,他仍然没有获得工作机会,于是他便认为永远不可能找到新工作了。我建议,我一起制订一个为期十八个月的就业转型计划。结果,他的心态和最终的结果都发生了明显变化。所以说,你可以为自己的计划设定一个最后期限,但是不要让烦躁的心态影响自己,随便设定一个不现实的日期。具有执行力精神的人都知道,唯一优秀的最后期限肯定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期限。